附件1:
姓名 | 学院(部门) | 教师( ) 行政人员( ) | |||||
内容 | 考核评价要求 | 优秀 | 合格 | 基本合格 | 不合格 | ||
坚定政治方向 |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 | ||||||
自觉爱国守法 | 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 | ||||||
传播优秀文化 |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;不得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 | ||||||
潜心教书育人 |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;不得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获评“优秀”者,考核周期内学生评教要90分以上。 | ||||||
关心爱护学生 | 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;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。有道德情操,甘于奉献,恪尽岗位职守。 | ||||||
坚持言行雅正 | 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;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 | ||||||
遵守学术规范 | 严谨治学,力戒浮躁,潜心问道,勇于探索,坚守学术良知,反对学术不端;不得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,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。 | ||||||
秉持公平诚信 | 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;不得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研、就业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 | ||||||
坚守廉洁自律 | 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不得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 | ||||||
积极奉献社会 | 履行社会责任,贡献聪明才智,树立正确义利观;不得假公济私,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、校徽、专利、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。获评“优秀”者,在专业建设或社会服务成绩突出。 | ||||||
不合格原因 | |||||||
个人自评 报告 | (可附页) 签名: 日期: | ||||||
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意见 | 签名: 盖章: 日期: | ||||||
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| 签名: 盖章: 日期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