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修订原因
1、及时反映中央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
2、高校教育与管理有新的变化
3、原有的21号令(2005.2)存在不完善的方面
二、修订意义
1、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
2、进一步健全了学籍管理制度
3、进一步推动了建立灵活学习制度,服务学生创新创业
4、进一步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,促进学生自我管理
5、进一步加强了程序建设,完善了处分和申诉制度
三、修订主要内容
修订后的《规定》共7章68条,在第三章增加了”学业证书管理“一节,另外增加了“学生申诉”一章,作为第六章;对原条款,调整合并了9条,同时新增了8条;对保留的条文多数也都做了修订、补充和调整。
章 节 | 修改前 | 条 | 修改后 | 条 |
第一章 | 总 则 | 1-4条 | 总 则 | 1-5条 |
第二章 |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| 5-6条 |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| 6-7条 |
第三章 | 学籍管理 | 7-39条 | 学籍管理 | 8-38条 |
第一节 | 入学与注册 | 7-10条 | 入学与注册 | 8-12条 |
第二节 | 考核与成绩记载 | 11-17条 | 考核与成绩记载 | 13-20条 |
第三节 | 转专业与转学 | 18-21条 | 转专业与转学 | 21-24条 |
第四节 | 休学与复学 | 22-26条 | 休学与复学 | 25-29条 |
第五节 | 退 学 | 27-30条 | 退 学 | 30-31条 |
第六节 | 毕业、结业与肄业 | 31-39条 | 毕业与结业 | 32-33条 |
第七节 |
|
| 学业证书管理 | 34-38条 |
第四章 |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| 40-49条 |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| 39-48条 |
第五章 | 奖励与处分 | 50-66条 | 奖励与处分 | 49-58条 |
第六章 | 附则 | 67-69条 | 学生申诉 | 59-65条 |
第七章 |
|
| 附 则 | 66-68条 |
法律规范三种行为模式 | 21号令 | 41号令 |
“必须、命令性”条款 | 49个“应当” | 87“应当” |
“授权性”条款 | 20个“可以”、5个“由学院规定” | 36个“可以”外,9个“由学院规定” |
“禁止性条款” | 8个“不得” | 12个“不得” |
修订了七大方面内容:
(一)坚持办学方向、坚持立德树人
(二)体现育人为本、落实诚信要求
(三)完善学习制度、培养创新人才
(四)遵守道德规范、维护校园稳定
(五)健全奖惩制度、保障教育公平
(六)加强程序建设、完善申诉制度
(七)转变政府职能、增强高校自主权
内容(一)坚持办学方向、坚持立德树人
★明确了对学生五个方面的要求:
一、理想信念要求二、道德情操要求三、遵纪守法要求四、学业方面要求五、身心健康要求
★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: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
关键词:国家教育方针
内容(二)体现育人为本、落实诚信要求
权利:增加了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
义务:增加了遵守学院章程和恪守学术道德
关键词:学院章程
内容(三)完善学习制度、培养创新人才
学生管理
学生管理是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全过程的管理。学生管理需要政策、规章、制度支撑,主要内容是学籍管理。也可以说,学生管理是以学籍管理为中心展开的针对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学籍管理
学籍管理是对取得学习资格的学生,从入学注册、教育教学、成绩考核与记载、升留降级、重修、休学复学、转学退学、奖励处分、毕业结业等方面按照国家教育方针,教育规律,遵循青年学生身心特点,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。
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分为两段
1、报到“初步审查”合格注册学籍,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
2、3个月内进行复查
扩大了“保留入学资格”范围
规定:没有特别指出对患病学生,扩大了范围,同时要求学院制定保留入学资格条件、期限
★根据学籍管理的实践,为减少和杜绝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等问题,新增相关规定。
★新增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,完善学生资助体系,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
关键词:不可抗力 保留入学资格 (取消入学资格、放弃入学资格) 保留学籍(取消学籍)
考核
1、思想品德以第四条为主要依据
2、体育考核强化了过程管理
3、文化课增加了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
成绩记载
1、创新创业档案,创新创业学分
2、“学院应当健全学生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,真实、完整地记载、出具学业成绩,对通过补考、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。”
3、中止学业成绩已获得的学分予以保留
4、新增了诚信教育,要求记录学生学业、学术、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
关键词:学籍档案(创业档案) 开放式网络课程
★★转专业:★★
1、新增了兴趣和专长可以转专业
2、禁止转专业:特殊招生、国家规定、录取前有约定
要求: 具体办法、标准、程序、公示制度
转学
1、转学条件:学生患病、有特殊困难、特别需要
2、不得转学情景:1、高考成绩作为标准;2、研究生不得转入录取标准高于原学院;
增加的“学生因学院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,学院应当出具证明,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院” 具体办法、公示、备案
休学:规定明确了可以“休学创业”
保留学籍:
入伍:新生和在校生入伍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
在校生入伍和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可保留学籍处理
保留学籍期间,与实际所在部队、学院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。
关键词:学习年限 灵活的学习制度
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,经学院审核同意后,办理退学手续。
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,可申请提前毕业。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,由学院规定。
对退学学生,学院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。
增设 “学业证书管理”一节
证书管理 证书填写 证书注册
内容(四)遵守道德规范、维护校园稳定
1、完善学生安全保障制度
2、强化了学生自我管理机制
★★第四十三条学院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★★
内容(五)健全奖惩制度、保障教育公平
奖励:
增加对学生受益权利的管理,要求建立公开、公平的程序和规定,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选拔、公示等制度。
处分:
1、增加了对不诚信行为情形的处分
2、增加了处分决定书的内容
3、增加了在处分学生前告知学生权利内容
4、增加了对学生处分的期限(解除)
1、明确了送达方式 2、调整了处理、处分的决策机构 3、增设了处分期限
《规定》遵循法治原则,对学生处分和申诉程序作了全面修订和完善
关键词:处理和处分 解除和撤销
内容(六)加强程序建设、完善申诉制度
1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职责
2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
3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
4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权限
内容(七)转变政府职能、增强高校自主权
适用范围 备案公布 实施时间
我院目前做的工作:
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:
第一次会议是学习会----主要目的是领会精神。
第二次会议是讨论会----主要目的是形成思路。
第三次会议是布置会----主要目的是布置任务。
参与部门和人员:学生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团委、保卫处、创新创业学院、各二级学院等有关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同志、班主任辅导员代表。
修订工作要求:
明确修订原则、重点内容、责任分工、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,由学生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团委、保卫处、创新创业学院等各有关部门协调协同完成。
要求各部门在深入理解新规凸显的立德树人、创新创业、学生权益、自我管理、依法治校五大方面的特点的基础上,开展充分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。做到认识到位、制度到位、队伍到位、贯彻落实到位。
目前,各小组均在抓紧工作,按照计划,我院新的规定将在近期出台。
“必须、命令性”条款 | “有法必依、 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” |
“授权性”条款 | “有法可依、科学立法” |
“禁止性条款” | “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、严格执法” |